学术科研
“中国民法建设论坛”首场 “民法回顾与展望”

发布者:admin_zdfxy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02日 00:00   

20051219下午200430,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及中德法学院联合举办的“中国民法建设论坛”首场在学院路教学楼进行,主题为“民法回顾与展望”。主题讲演人为著名法学家、“民法典”和“物权法”起草专家小组负责人、我校终身教授江平先生。评论人为享有“宏观洞见、思维精致”(王泽鉴语)美誉的中生代杰出法学家、台湾政治大学的苏永钦教授。主持人为比较法研究所所长、中德法学院院长米健教授。柳经纬教授、刘新熙教授、来小鹏教授、龙卫球教授等作为嘉宾出席。江平先生的讲演是在一种复合的民法动态研究的意味上展开的,他从五个方面解析了民法的独特历史,这些包括市民社会基础及其演化,民法的数次剥离和脱壳,人身权性质的历史考察,公权和私权的特殊历史关联,民法形式主义、结构主义向宽法主义、多元主义的转向。内容丰富、视角多重、丝丝入扣。苏永钦教授在评论中,盛赞江先生的演说家丰采和深到的思想驾驭能力。他首先对报告人的五个方面予以点描,认为江先生的五个角度分别指向了意识形态和基本假设的冲击、民法的包容性和传统私法范畴的蜕变、民法人格权的策略意味和不足、公私权冲突的不可避免、民法典结构宁可松散。这些方面都导致一个中心构想,即一方面江老师并不反对制定民法典,另一方面江老师又坚持中国民法典应该具有回应的弹性而不可教条化,还应该与法律整体对接。接下来,苏教授也表达了自己关于民法典意义的看法。他回顾了中国民法的历史,在民法社会学的角度对于中国民法典的回填品格进行素描;对于为什么需要民法典,他认为这里有一个私法常态价值协调、法理【律】合一、法典教育功能的考量问题;对于需要什么样的民法典,他认为应该考虑采取原则性很强的常态的中性化的民法典模式,并体现吸收上的后发优势,必要时学习德国债法修改那样忍耐一点非体系性。主持人米健教授作了简短总结,并盛赞这场高水平、思想超越的讲评对于立法者和我们学人而言都有极大启发,值得细致品味。他还特别感慨,江平先生的大师风范和苏永钦教授的大家风度,真是令人大饱眼福。整个讲评过程气势恢宏、精彩纷呈。全场生动活泼,听众反响热烈。“中国民法建设论坛”是由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及中德法学院联合策划的一个高层次民法学术论坛,采取不定期方式举办下去。其宗旨为,广邀中国资深民法学者,立于民法的历史纬度,驰骋于中国文化与社会的疆域,结合当前中国《物权法》和《民法典》的起草,提出和探讨有关中国民法和民法学建设的创造性构想,为中国民法的学术繁荣和立法合理化提供有益论点。主题词为,“21世纪私法新气象――焕然一新的中国民法有可能吗?”拟邀讲演人和评论人,初定有江平、王泽鉴、苏永钦、方流芳、王利明、崔建远、米健、柳经纬等资深民法教授。各场演讲和评论整理后经由著作权人修改,发表在《比较法研究》或《中国法学文档》,同时发布于法学网站。欢迎学界同仁继续关注。

                                                                                     (晓星供稿,20051220

 

【关闭窗口】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