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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法学院师生积极参与《澳门刑事诉讼法典》修订工作

发布者:admin_zdfxy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4日 00:00   

中德法学院师生积极参与《澳门刑事诉讼法典》修订工作

 

 

 

(左起:卞建林教授、陈光中教授、澳法改办张少雄副主任、米健教授在修订《澳门刑事诉讼法典》专题座谈会上)

 

(钟声、姜琦同学和部分与会人员访问澳门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

 

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改革办公室和法律改革咨询委员会主办、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协办的“修订《澳门刑事诉讼法典》专题座谈会”于20081011日至1016日在澳门举行。我校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陈光中教授、卞建林教授带领的专家组以及中德法学院院长米健教授率领的团队在澳参加了专题座谈会,向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律改革办公室提交了《〈澳门刑事诉讼法典〉若干问题修改建议书》。中德法学院学院部分硕士研究生也积极参与了此项工作并赴澳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专题座谈会上,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改革办公室和法律改革咨询委员会邀请澳门法院、检察院、廉政公署、司法警察局、法务局等刑事诉讼实务单位代表与专家组进行专题座谈,就刑事和解、简易诉讼程序、预审制度、强制措施、通知制度等专题发表意见,进行深入交流。

米健教授带领我院07级硕士研究生钟声、姜琦主要就澳门刑事诉讼中的“通知制度”进行专题研究,从原理解读、现行法律评价、修改意见及理由、比较法律依据等多个角度进行深入论证,在保持澳门现行立法结构稳定的前提下,就具体制度提出了多处修改建议,主要涉及“法律概念外延的界定”、“补充规定‘公告送达’的适用条件和具体程序”、“严格限制‘代收人’的条件和资格”等。

在参与修订《澳门刑事诉讼法典》的过程中,我院两名同学的表现得到了澳门法律界的肯定和赞许。这是我院比较法学专业硕士生首次走出校园,参与境外立法工作。通过此次大陆与澳门两地的法律交流活动,他们不仅实践了比较法学专业知识,拓展了视野,得到了锻炼,而且为“一国两制”下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法治建设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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