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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泽鉴教授作题为“德国法与比较法学习”的讲座

发布者:admin_zdfxy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4日 00:00   

王泽鉴教授作题为“德国法与比较法学习”的讲座

 

 

 

 

1020晚,台湾优遇大法官、著名法学家、台湾大学法律系王泽鉴教授在学院路校区为中德法学院的师生作了“德国法与比较法学习”的讲座。讲座由中德法学院副院长鲍增华主持。

讲座尚未开始,会场就已座无虚席。王泽鉴教授刚步入教室,等候已久的师生们即报以热烈掌声,欢迎仰慕已久的大师莅临法大。

在讲座中,王泽鉴教授从台湾法继受德国法的历史谈起,愉快地和大家分享了自己当年留德研习法学及学成返台后从事教学研究和法务实践的经历。他从世界法律史上两次大规模的法律继受展开,提到我校设立中德法学院和中美法学院两个特色学院的意义。他认为,德国法特色鲜明,科学完备,中国大陆现行法律受德国法影响甚大,将来中国法学的发展、中国法制科学化的进程也一定会继续受到德国法的影响;同时,当今世界法律体系的变动,美国法律的发展颇具特色。为此,他建议中德法学院的学子们在研习德国法之余,也应关注对英美法的学习,在拥有德国式的法律思维的同时了解美国的法律特色,胸怀天下,兼容并蓄,学贯两大法系。对于法学治学方法,他谈到,德国法的精髓在于精确;德国法学教学的特色之一为案例研习教学(Übung),即对于“请求权基础”(Anspruchsgrundlage)的训练。学习法学的最佳方法,就是从“法律事实”到“法律关系结构”的训练。德国法上的案例研习教学(Übung)和美国法中的案例分析教学(case method)都是很好的方法。讲座中,他亦从请求权基础这一基本而重要的概念出发,以案例为线索,通过妙趣横生的讲解和逻辑严密的推论,提纲挈领地介绍了德国民法的体系架构。

对于学习比较法的意义,王泽鉴教授指出,现今的中国大陆,法律的构造日益成熟,请求权基础日益完备。法律学说是为了法律实务而准备的,同时,法应经过判决的积累而逐渐成长。法律继受是在立法继受、学说继受和实务继受上全面体现。比较法的教学和学习,应着眼于促进本国法学理论的完善,立足于促进本国法治的发展。而本国法的点滴成长,是通过具体的判决所而显现。

王泽鉴教授鼓励中德法学院的学子们意识到肩负使命的重大,在现今和未来求学、治学以及从事法律职业的道路上“思考要来回于德国法与中国法之间,来回于事实与规范之间”,在德国法和中国法的比较中,由德国法认识中国法,进而经由中国法来认识德国法,实现两者的彼此继受。

讲座的最后,王泽鉴教授援引德国伟大的法学家耶林在研究罗马法时的一句名言——“透过罗马法,超越罗马法”,将本次讲座的主旨提炼为“透过德国法,发展中国法”。讲座过程笑声阵阵,气氛轻松热烈,参与讲座的同学深刻地感受到了王泽鉴教授的谆谆教诲、胸怀天下的气度和平易近人的大师之风。

讲座后,王泽鉴教授对于在座同学的提问耐心作答,并愉快地与中德法学院的同学们合影留念。

王泽鉴教授1938年生,台湾台北人。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在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学习期间,以第一名考取台湾公费留学,赴德国海德堡大学深造,半年后转学到慕尼黑大学,师从德国法学方法论大师拉伦茨教授(Karl Larenz)研究民法及法学方法论,获博士学位;随后任教于台湾大学法律系。任教期间王泽鉴教授曾担任台大法律系系主任及法律研究所所长,并曾在德、英、美、澳等国从事教学及研究工作。据统计,王泽鉴教授著作之转引率高居华人法学界第一位。王泽鉴教授多年来致力于祖国大陆和台湾地区之间的法学交流工作,对我国法学研究水准之提升、研究方法之启发与法学人才之培育等,贡献至伟,深得祖国大陆法学界人士的敬佩。

作为当代比较法学的大师,王泽鉴教授对于我校中德法学院一直关怀深切,支持鼓励。069月,王泽鉴教授曾应邀来院,与我院师生见面会谈,并为我校师生作了题为“德国民法的继受与台湾民法的发展”的报告,反响甚大。本次讲座是中德法学院成立后王泽鉴教授第二次来院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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