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合作
米健教授完成法兰克福大学客座教授任务归国

发布者:admin_zdfxy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06日 00:00   

   

    根据我国教育部与德国法兰克福大学关于设立长期客座教授的协议,中德法学院院长米健教授于200610月底至20074月底在德国法兰克福大学进行了为期半年的讲学工作。米健教授已于近日圆满结束其在法兰克福大学的执教工作,返回中德法学院。

   

    20064月,法兰克福大学正式成立法兰克福大学跨学科东亚研究中心,旨在聘请东亚各国有较高专业造诣的教授前往该大学执教,以加强和推进德国与东亚国家的文化交流与联系。为此,该中心专门设置了长期客座教授的教席,米健教授是受聘此教席的首位人选。此后,法兰克福大学还将继续聘请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的教授前往讲学。

 

    米健教授在法兰克福大学任教期间,为该校法学院和汉学系的学生分别开设了《中国法律制度导论》、《中国文化在当今和未来世界文化中的地位》及《现代中国文学选读》三门课程,受到了学生们的欢迎。在德期间,米健教授先后访问了DAAD波恩总部,慕尼黑社会劳动保障马普研究所,以及波恩大学、弗莱堡大学、明斯特大学、科隆大学、奥格斯堡大学及意大利特兰图大学等欧洲多所高校,并在访问期间举办了题为《改革与进步——当代中国法律制度》、《中国新物权法》、《中国法律观念的变化》及《中国文化在当今和未来世界文化中的地位》的多场报告,受到广泛的关注和好评。《法兰克福评论报》等多家报纸杂志还对米健教授进行了专访,并撰写了长篇报道。

    此外,米健教授在德讲学期间,还分别与中德法学院2004级于德国法兰克福大学、科隆大学、慕尼黑大学、弗莱堡大学等四所高校留学的学生们进行了亲切会面。与他们交流了在德学习、生活的情况,并对他们如何按时完成学业、在有限时间内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等问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与建议,同时也对他们在德学习的经验进行了总结。

                                    

    米健教授此次赴德任教,不仅顺利完成了教育部的派遣使命,而且受学校的委托与德国多所科研机构及高校就开展合作问题更深入的交换了意见,进一步推动了我校与德国高校合作办学的工作,促进了中德双方高校在法律、教育及文化等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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