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中德法学院院徽及释义
发布者: admin_zdfxy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14日 00:00   

                                       

 

    一、 设计理念

    1.彰显法律庄严、神圣的外在表现和公平、正义的内涵精神。

    2.突出比较法学超民族国家的胸怀,体现比较法学对全人类共同规则的追求。

    3.蕴含中德双方平等合作、团结发展的主旨。

    4.图案简洁而寓意深远,风格统一,符合美学设计原理

    二、 寓意阐明

    1.图案的外缘轮廓恰似中国古代的“盾”,一方面给人以厚重、庄严之感,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中国传统文化的延续;盾牌上方城堡型的轮廓象征着古老中国的骄傲——长城,也代表了中华五千年文明延绵不绝,世代相传。其次,图案与德国联邦及各州的标志相象,都以“U”字形为基础造型,标志着中德双方合作的内涵。

    2.盾牌标志外缘所围一圈橄榄枝作为和平和希望的象征,是世界人民共同的追求。在诺亚方舟古老神话的结尾,鸽子衔着一根绿色的橄榄枝飞回方舟报喜:洪水已退,和平日子来临,世界开始了新的转机!而比较法学正是用善和爱的胸怀与途径去理解、包容这个世界,并以人类和平、和谐、发展为己任。

    3、图案的中央是一个转动的地球,守护着地球的是两只独角兽。地球是比较法学者“身居一隅,却心怀天下”的最好写照,也充分体现了比较法学超国家民族的胸怀和发现普适于全人类的共同规则的理想。而独角兽,则是公认的正义和法律的化身。在中国独角兽是传说中的神圣动物,能分辨是非曲直;在国外也流传着“神圣的独角动物,全身雪白,能分辨人间的是非,正义的人才能获得它的帮助。”的神话。图案中的两只独角兽分别代表了中德两方,他们团结合作、齐心协力,共同推动着比较法学的发展。地球和独角兽是整个画面的中心和焦点,涵盖了人类共同法、法律与正义、中德双方共建和中西文化的交融的含义,将中德法学院本质的、特色的元素集中而鲜明地体现了出来。

    4、图案的下方是一条飘动的绶带,上书:“取法人际,天道归一”,它表明了学院以探究人类社会普遍共适之法则为目标,坚信普天之下正义公平必将一以贯之的思想境界,集中体现比较法学的本质和追求,最鲜明地宣示比较法学的特色。

    5、图案内上部的横幅上书写:“中德法学院”,字体为篆书。图案内部的边缘是中德法学院的德文名称:“Chinesisch—Deutsches Institut für Rechtswissenschaft”。图案内下方的横幅上写着该德文名称的缩写:“CDIR”。德文字体为哥特体。

    6、整个图案的颜色采用了单一的蓝色系,庄严而不失亲切、宁静却又充满生机,且便于在必要时以反相或黑白双色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