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已久的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手段之一的“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估”工作在中德法学院正式启动。近日,院领导决定对学院所开设的全部课程进行教学评估,并将课程教学评估列为学院的一项重要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学院长期性的工作。首次评估的课程包括院长米健教授讲授的《比较法总论》和研究生第一外国语《德语》。研究生课程教学的评估分为期中评估和期末评估,此次开展的是课程教学期中评估,课程结束时还将进行期末评估。评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后反馈给任课教师和学生,评估的结论将提交有关部门和人员,作为制定研究生培养政策和措施的参考依据。
中德法学院成立后,院领导非常重视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管理,建立了相关的制度,出台了一些具体措施,以保障研究生培养各个主要环节的质量。通过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估工作,将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和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健全学院研究生培养的质量监控机制。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估工作的开展,能够有效提高课程教学的品质,改进教学方式,完善课程设置。同时,也将推动课程教与学的良性互动,激发研究生课程学习的主动性,促进研究生自觉参与课程教学的改革,最终达到教学相长,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中德法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估工作目前尚处于初创阶段,无论是对评估的认识还是评估的理论与实践尚有待进一步的理解、摸索和探讨,评估的内容、指标、统计、分析以及评估后的措施还需要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但院领导明确地认识到,评估作为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制度和举措,必须常抓不懈,坚持下去,同时,应充分发挥全体师生和管理人员的创新精神,积极开展创新工作,努力使课程教学评估更加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从而使研究生培养和教学管理的质量不断提高,带动学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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